1、出现提示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税费种认定信息的情况有如下两种:如果已经做过税费种认定点击系统设置右上角企业管理,查看下登陆的企业信息是否正确。
2、2、未做过税费种认定需要到税务大厅核实以下登记项目:(1)认定时间:必须是当前税款所属期或以前月份。
3、(2)征收代理方式:必须是“代扣代缴”(请注意:不是代收代缴)(3)征收项目:个人所得税。
(相关资料图)
4、(4)征收品目:工资薪金所得(或其他申报的应纳所得)。
5、以上即为出现提示纳税人本属期无对应税费种认定信息的两种情况。
6、扩展资料综合所得的申报地点:(一)在中国境内有任职、受雇单位的,向任职、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
7、(二)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、受雇单位的,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
8、(三)在中国境内无任职、受雇单位,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(以下统称生产、经营所得)的,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
9、(四)在中国境内无任职、受雇单位,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、经营所得的,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
10、在中国境内有户籍,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
11、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,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。
12、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个税申报参考资料来源:人民网-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样申报(延伸阅读)。
本文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标签:
X 关闭
X 关闭